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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何苗律师执业机构]
名称:广东深田律师事务所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彩虹新都彩虹大厦23楼
邮编:518048
电话:0755-83630888
传真:0755-83284578
电邮:he_miao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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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苗律师,广东深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主任。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,硕士研究生,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,原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,现同时兼任深圳市法学会会员、深圳市听证员、深圳市行政执法监督员、广东省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、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、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。
何苗律师于2003年进入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、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,主要工作首先是为市政府立法,起草各类法规和规章,对市政府各职能部门报送的立法项目进行审查和修改;其次是参与市政府对外重大投资项目的谈判以及合同起草,如深圳市地铁四号线工程、深圳南坪快速路干线、深圳发展银行股权转让项目、深港西部通道工程等;为政府及各政府部门出庭代理诉讼或仲裁案件,参与的多项诉讼或仲裁案件均获得市领导及政府各部门好评,与政府各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关系。如代理深圳贤成大厦诉讼案、某顾问公司诉市政府行政诉讼案、市政府诉某某投资公司房产纠纷等案件,在国内外影响巨大,为市政府挽回经济损失多达数亿元;再次,为市政府及各政府部门提供法律上的参谋、顾问,为市政府及各政府部门出具多份法律意见书,如为市长提供过二线“插花地”边坡治理、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等法律文件,供全市贯彻实施。深圳电视台、深圳特区报、深圳法制报等报纸多次进行了报道;并起草了多部深圳市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。本人曾参与编辑出版《政府法律顾问实务》《深圳市宝安、龙岗农村城市化进程法律政策汇编》《政府法制工作年报》等多部法律书籍。因本人为市政府法制所作贡献,从而获得了市政府各级领导以及各个职能部门的高度赞赏和评价。
何苗律师后从政府离职,专职从事律师业务,并作为负责人开办了广东深田律师事务所。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,处理过大量诉讼和非诉讼案件,代理过多起诉讼、仲裁案件并获得了满意的判决结果,为企业挽回巨大经济损失。担任和参与多家政府及政府职能机构和部门、保险公司、房地产公司、物业管理公司、投资公司等的常年法律顾问。改革、完善规章制度、管理模式,起草和审查各种经济合同,参与谈判,提供专业法律意见,处理法律纠纷,代理诉讼和仲裁案件,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优秀的专业水准获得当事人的满意和好评。
何苗律师在诉讼、仲裁、非诉讼方面经验丰富,熟知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和立法过程,能充分预防和避免企业的经营风险。同时,本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关系,能协调企业处理与各级政府机关和单位的关系,协助企业办理行政许可及政府招投标项目,解决各类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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